Written on September 29,2024 by Abigail Kung

马来西亚股东协议的重要性

在马来西亚,撰写遗嘱是确保个人的资产和遗产在其死后按照其意愿分配的重要步骤。遗憾的是,许多马来西亚人仍然低估了遗产规划的重要性,这往往会给家人带来意想不到的后果。无遗嘱死亡的后果凸显了起草遗嘱的重要性--无遗嘱死亡时,遗产将根据法定规则进行分配,而这些规则可能与死者的意愿不一致。本文将讨论在马来西亚起草遗嘱的主要原因,并辅以马来西亚律师理事会的参考资料。

1.遗嘱自由
拥有遗嘱最令人信服的原因之一是遗嘱自由的概念,它允许个人决定他们希望如何在去世后分配其资产。如果没有遗嘱,遗产将根据《1958年分配法》进行分配,这可能并不总是反映死者的意愿。

如果没有遗嘱,资产的分配可能会违背死者的意愿。例如,根据该法,健在的父母、配偶和子女每人都会获得特定份额,而不管死者与他们之间的个人关系或生前可能影响其决策的其他考量。[1]遗嘱允许个人对其遗产的分配行使完全控制权,从而尊重他们的个人意图。

2.防止家庭纠纷
一份起草得当的遗嘱对于防止家庭成员和继承人之间的纠纷至关重要。没有遗嘱时,常常会导致关于谁应该获得遗产哪一部分的混乱和分歧。如果涉及复杂的家庭关系,这可能尤其具有挑战性。

马来西亚律师公会题为“有遗嘱,就有办法”的文章,举了一个黄女士的真实案例。她没有进行适当的遗产规划就将房产转给了儿子,最终在关系恶化后导致她无家可归。这个例子强调了拥有一份清晰、合法遗嘱的重要性,它可以防止去世后出现并发症和纠纷。

3.加快遗嘱认证程序
遗嘱极大地加快了遗嘱认证程序,因为它提供了如何分配资产的清晰指示。没有遗嘱,受益人必须通过一个更长、更复杂的程序来获得遗产管理书。

没有遗嘱去世的人的家人在获取遗产时常常面临严重的延误,这可能导致经济困难。没有遗嘱,受益人必须通过额外的法律程序来确立他们对遗产的权利,这可能需要数年才能解决,并可能给在世的家庭成员带来巨大的压力和财务负担。

4.保护受抚养人的利益
遗嘱允许立遗嘱人对受抚养人(例如未成年子女、年迈父母或残疾家庭成员)做出具体规定。如果没有遗嘱,受抚养人可能得不到充分保护,特别是当默认的法定分配不能满足他们的需求时。

未能妥善管理受益人提名,例如雇员公积金(EPF),可能会使受抚养人陷入困境。遗嘱提供了一种机制,以确保弱势受抚养人得到照顾,而不是仅仅依靠可能不足的法定权利。

5.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和行政负担
起草遗嘱还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法律成本和行政负担。遗产纠纷(通常源于没有遗嘱)会导致漫长而昂贵的法庭程序。

通过对如何管理遗产提供清晰的说明,遗嘱减少了家庭纠纷的风险,否则这些纠纷可能导致旷日持久的诉讼。与此类纠纷相关的法律和行政费用可能会迅速耗尽遗产,留给预期受益人的遗产就会少得多。

6.避免部分无遗嘱状态
一份准备充分的遗嘱确保个人所有资产都得到妥善处理,从而避免部分无遗嘱状态。部分无遗嘱状态是指遗嘱中遗漏了部分资产,这些资产随后将根据无遗嘱的默认规则进行分配。

遗嘱中遗漏特定资产或新获得的财产会造成部分遗产受法定规则管辖的情况,从而导致意料之外的受益人。包含剩余财产条款的全面遗嘱有助于涵盖遗产的所有方面,从而避免这些问题。

马来西亚有效遗嘱的法律形式
《1959年遗嘱法》管辖马来西亚有效遗嘱的要求。根据该法,遗嘱必须以书面形式,由立遗嘱人签名,并由至少两名非受益人见证。这确保了立遗嘱人的意图得到法律文件的记录和保护,以防范潜在的纠纷。马来西亚律师公会指出,不遵守这些要求可能导致遗嘱受到质疑,从而根据无遗嘱法进行分配。

总结

在马来西亚,遗嘱的重要性怎么强调都不为过。遗嘱为个人提供了行使对资产分配的控制权、保护其受抚养人、最大限度地减少法律纠纷和减轻行政负担的法律手段。没有遗嘱,遗产将根据法定规则进行分配,这可能与死者的意愿不符,往往会导致对家庭来说意料之外甚至悲惨的后果。

要获取更多详细信息和深入分析,您可以参考马来西亚律师公会网站上的文章:

1. “有遗嘱,就有办法”– (Malaysian Bar)
2. “当遗嘱无路可走时”– (Malaysian Bar)
3. “Putik Lada: 立遗嘱的重要性”– (Malaysian Bar)

立遗嘱是确保您的亲人得到保护以及您的遗产按照您的意愿处理的一个负责任且至关重要的一步。如需帮助,强烈建议咨询专门从事遗产规划的法律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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